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稳步发展资产证券化。9月,国务院在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中提出,探索搭建资产证券化数字服务与监管平台。作为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重要纽带,资产证券化领域近年来持续加深数字技术应用的探索和实践,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术正重塑资产证券化全生命周期,创新产品持续涌现,基础资产类型不断拓宽,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下一步,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等如何强化数字技术应用和赋能,打造更加完善、适配和高效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服务生态?更好支持盘活存量资产、开辟融资渠道,助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和推进高质量发展?亟待政产学研各界共同探讨。
数字金融合作论坛联合深圳香蜜湖国际金融科技研究院于12月27日在京举办“数字技术在资产证券化中的应用”闭门研讨会。与会专家深入探讨“十五五”期间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机遇,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代表从技术发展、数据资产、应用场景、流程重塑等方面积极分享数字技术赋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践与经验,全面分析数字技术在资产证券化应用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就推动数字技术更好赋能资产证券化业务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会议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中国人民银行参事、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张健华主持,分为主题演讲、专家点评、圆桌讨论等环节。

张健华
主题演讲
工银理财党委书记、董事长吴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马炼,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世平,嘉实基金首席信息官刘伟,信也科技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苗萌,中信证券债务融资业务线联席负责人、董事总经理俞强等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代表在主题演讲环节发言。

吴茜

马炼

刘世平

刘伟

苗萌

俞强
专家点评
中国银行原行长、我院学术顾问李礼辉,中国证监会债券监管司司长韩卓,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副司长余剑等领导先后在专家点评环节发言。

李礼辉

韩卓

余剑
圆桌讨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原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我院学术顾问陈文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司长赵怀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中国银行数字货币办公室首席业务经理李欣,中国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资深副经理董宣忠,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栗宇,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郑海伟等领导和专家先后在圆桌交流环节发言。
数字技术重塑资产证券化新生态
“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首次将资产证券化写入五年规划建议,其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升至全新高度,资产证券化作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融资结构、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工具,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同时,以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浪潮,正在重构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为深化资产证券化市场注入新动力。2025年以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发行规模约为2.28万亿元,是2015年发行规模的3倍,复合增长率12%。
会议指出,数字技术在资产证券化中的应用主要呈现两条路径。一是赋能传统业务流程。通过将数字技术深度嵌入从资产筛选、尽职调查、发行定价到存续期管理的全流程,破解信息不对称、操作成本高、存续管理难等行业痛点,提升市场运行效率、透明度和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市场信心。二是催生资产新形态。一方面,以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等为代表的新型数字资产开始探索证券化路径,如算法模型、用户行为数据等底层资产通过证券化,借助区块链技术完成权属登记,为无形资产变现提供新范式;另一方面,房地产、应收账款、大宗商品等传统资产可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数字化和通证化,转化为可在区块链上交易和流通的数字资产,将“沉默资产”变为“流动资本”。
会议认为,数字技术正从辅助工具加速演进为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不同类型机构正通过专业化实践,探索将数字技术系统性融入从资产生成到投资配置全链条的可行路径。工银理财以深挖数据价值为核心,将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多资产、多策略配置的关键工具,依托数字技术实现了对底层资产现金流与风险收益特征的穿透式管理。中国建设银行开发了业内首个信贷资产证券化系统,通过引入大数据分析、动态规划、时序分析等技术实现作业流程线上化、资产池管理的智能化、风险预警的实时化,将小微企业贷款ABS的筹备周期从两个月缩短至5天以内。嘉实基金通过构建一体化、智能化的数字平台,提升对REIT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研、风控与资产配置能力,推动此类产品更有效地纳入长期资金的投资组合。信也科技利用数字技术对供应链应收账款进行证券化,把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为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中信证券通过自主研发覆盖“资产生成-尽职调查-发行定价-存续管理”全链条的智能化系统,将数字技术深度融入ABS业务各环节,构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生态体系,显著提升业务效率、风控精准度与市场竞争力。
数字技术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应用面临四大挑战
会议指出,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资产证券化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基础资产来源,提升了资产证券化业务效率,但同时数字技术在资产证券化中的应用仍面临技术应用风险、监管合规和数据资产评估体系不完善以及市场生态发展不健全等挑战。
一是技术应用仍存多重风险。数字技术不是万能的,比如AI大模型本身仍存在模型幻觉、算法共振等技术陷阱,区块链技术存在标准化不足、兼容性差,不同平台间难互通等问题。新技术的应用也存在技术成熟度、系统稳定性、数据安全性等潜在风险,部分创新模式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数据治理仍存在来源分散、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此外,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各参与方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跨机构协同效率不高,中小金融机构受限于资金、技术等因素,资产证券化领域数字技术创新相对落后。
二是数据资产估值与入表难。权属层面,数据所有权确认难尚待解决。估值层面,数据资产估值缺乏统一标准,其价值受技术迭代、市场需求、政策调整和隐私监管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性大,现金流难以预测。会计处理层面,数据产品成本归集、收入成本匹配以及研究与开发阶段时点区分等多项计量难题,进一步增加其合规入表与证券化复杂性。
三是定价与交易机制待完善。当前资产证券化市场生态发展不健全,活跃不足与规模偏小制约了数字技术应用的业务场景。一方面,投资者仍以“持有到期”的意愿为主,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低、变现困难。另一方面,产品结构单一,缺乏具有影响力的大品类产品提供定价基准,现有估值难以真实反映资产内在价值。同时,做市商与交易商机制不完善,各参与主体责任边界模糊、信息不对称及定价可信度低等因素,也限制了市场多元发展,诸多业务场景规模较小,数字化投入产出效益不高。
四是监管合规体系仍需完善。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法律基础薄弱,部分场景存在监管空白,智能合约法律效力、跨境交易数据所有权等问题缺乏依据,现行法规对SPV法律定位、破产隔离等也暂无详细规定,投资者缺少法律保障。同时,监管规则不统一,不同市场监管标准、备案流程、信息披露要求存在差异,亦增加发行人合规成本。
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相结合,推动资产证券化数字化转型
会议认为,要紧抓“十五五”规划带来的历史性机遇,积极推动以数字技术为引擎,系统破解关键堵点,推动构建更加高效、透明、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机制,切实发挥资产证券化连接金融与实体、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作用,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包容审慎推进数字技术应用。标准方面,统一区块链技术在基础资产端的应用标准与规则,推动不同系统间互联互通。数据互通方面,打通工商、税务、司法等公共数据链,构建数据质量的多维验证体系。选型方面,金融机构要以实体经济需求为导向,不盲目追求新技术应用,不为数字化而数字化,不为做业务而做业务,聚焦实用和可靠。数据治理方面,各机构要进一步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完善数据脱敏技术体系,满足信息披露与隐私保护需求。
二是健全数据登记、估值、入表体系。建议系统性构建数据资产化基础设施,以破解数据资产确权难、估值难、入表难等障碍。首先,明确产权登记制度,建立全国统一数据资产登记平台,为资产确权提供支撑。其次,建立统一的数据资产估值标准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数据资产入表等相关会计准则,明确合规路径。最后,积极拓展以数据资产为基础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探索“数据+产业”、“数据+消费”等复合型结构,借助数据授权、订阅服务等商业化场景,构建可量化、可时序的现金流基础。
三是完善做市与定价机制,激发二级市场活力。构建活跃、透明的交易生态,完善做市与定价机制。建议引入大型金融机构担任做市商,依托数字技术提升报价效率,创新发展做市商制度,促进交易活跃。要完善流动性支持机制,推动优质ABS纳入回购质押库,优化收益分配模型设计,探索定期分红以及现金流平滑机制。改革估值体系,引入持有到期制、溢价调整因子或配置性流动性折价因子等指标,以反映真实资产价值。明晰各方主体责任与权利边界,确保风险可追溯、责任可落实。
四是完善法律法规与监管制度。建议推动资产证券化相关立法,完善资产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制度,保障资产信用。加强监管科技应用,提高金融监管及时性和有效性,更好平衡创新与风险。深化监管科技在ABS领域的应用,比如通过区块链和物联网实现资产穿透式管理,实时监测资产表现,构建动态预警机制,对数字资产证券化实施全流程、实时化、穿透式的监管。